静止的球被移动既可能被罚也可能不罚,很多球友往往会被弄糊涂。
按照2016版规则,我们可以这样比较直观的理解:
第一,只要能确定不是球员(包括他的球童、伙伴及伙伴的球童)造成的静止的球移动就不罚。
第二,如果不能明确排除球员(包括他的球童、伙伴及伙伴的球童)的因素,也没有其他明显可确认的因素(如局外者、自然风等)造成静止的球移动就得罚(罚1杆放回原位)。
如果很明显是由于球员自己的原因造成球移动,大家都会很清楚是要罚杆的,这个一般都不会犯迷糊,例如在球道上试挥杆碰动了球、不小心把球踢动了等。
容易迷糊和争议的是一些看起来好像模棱两可的情况。
前不久刚结束的2016WAGC(中国)联盟杯西南赛区晋级赛和华南赛区晋级赛上先后出现过这样两个案例:
一个是在果岭边斜坡的红桩附近抛球补救,因停不住球,两抛一放,球静止了。球员准备短切,在球位附近很仔细地反复比划着找感觉,过程中杆头几次刮到地上。
就在球员觉得差不多的时候,小白球忽然往下滚动了几公分——球员不知所措了,看着就在旁边站着看的裁判员:这怎么办?
另一个是在华南赛区。球员开球后球停在了一个比较长的斜坡上,第二杆攻果岭的角度很尴尬,要从斜上方往下打,还要避开几棵树。
球员也是非常谨慎,反反复复在附近研究用什么杆、怎么打,换不同的杆试挥。就在最后决定了用哪支杆、从球车上取好杆走向球位时,忽然招呼在不远处球车道上的裁判员:我的球动了!这可该怎么办?
这两个案例处置的结果都一样:罚1杆,把球放回原位。
两个案例的特点也非常相似:都不是毫无疑义地由于球员直接动球造成的球移动。
这两个案例中,裁判员做出处置的依据也完全一样:
第一,在发生移动之前,球都已经处于静止状态,而且都已经静止了一段不算短的时间。
第二,球发生移动时周围甚至都没有可以感觉到的自然风影响,也没有其他的车辆在附近经过或其他无关人员走动。
第三,球发生移动前,当事球员都有在球位附近试挥杆并反复用杆头在地面扫过的行为。
所以,裁判员只能判断认为静止的球受到球员自身行为的扰动才产生了移动,必须罚1杆放回原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