捶丸,顾名思义,捶者打也,丸者球也,是我国古代球戏之一。它的出现与盛行于唐代的球类活动有密切关系。唐代,除了足踢的蹴鞠、骑马杖击的马球外,还出现了一种拿球杆徒步打的球类游戏,叫做“步打球”。玩时分队,用杖击球,以球入对方球门为胜,唐代王建《宫词》第十三首中的“寒食宫人步打球”即指此而言。唐代的这种步打球至宋代遂形成为又一种新型的球类游艺,这就是捶丸。
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年),出现了一部署名宁志斋老人编写的专门论述捶丸的著作-一《丸经》。根据《丸经·集序》中“至宋徽宗、金章宗皆爱捶丸”的记述,可知捶丸形成期的下限至晚在北宋徽宗宣和七年(1125年)。当时,连儿童也非常喜爱捶丸活动。如北宋官吏滕甫,幼时“爱击角球”,他的舅父是当时有名的文人范仲淹,“每戒之不听”。这里所说的角球,就是用角骨制成的球,不易击碎。在《宋人画册》中有一幅儿童捶丸图,图中两个小孩,各持一小杖在击丸,形象生动,是当时捶丸活动盛行的有力佐证。
捶丸,在其发展史上曾大盛于宋、金、元三代。上至皇帝大臣,下至三教九流,皆乐此不疲。这在宋元散曲、杂剧中均有形象的反映。元人无名氏杂剧《逞风流王焕百花亭》第二折中描写道,王焕自夸什么游戏都会,包括捶丸、气球、围棋、双陆等等。此外《庆赏端阳》一剧中也有“你敢和我捶丸射柳,比试武艺么”的道白。最形象、最完整地反映当时捶丸活动情形的,是现存于山西省洪洞县广胜寺水神庙壁画中的元代捶丸图。图中,于云气和树石之间的平地上,二男子着朱色长袍,右手各握一短柄球杖。左一人正面俯身作击球姿势,右一人侧蹲注视前方地上的球穴,稍远处有二侍从各持一棒,棒端为圆球体,居中者伸手向左侧击球人指点球穴位置。它是元代民间捶丸活动的真实反映。关于捶丸的活动方式和特点,在其盛行不久即有人进行了总结和研究。在前引《丸经》一书中,作者追述了捶丸的发展历史,对捶丸游艺的场地、器具竞赛规则以及各种不同的击法和战术等,作了全面系统的总结和记述。
捶丸的最显著的特点是场上设球穴,以杖击球。据《丸经・集序》所记,进行捶丸一般是在有地形变化、凹凸不平的空旷场地。因此,这类场地多设在野外。在场地上挖一些比丸稍大的球穴,在其旁插上彩旗作为标记。为了使比赛者在击球时能够正对球穴,在场地上还画有击球点一一基。基的长宽不满一尺,要选择正对球穴的地方画基。球基和球穴的距离,远的可以相隔50-60步,最远的不得超过100步,近的至少宽于一丈。
捶丸所用杖,俗称“棒”,有着不同的类型。如“撺棒”、“构棒”、“朴棒”、“单手”等,供人在不同条件下选用,打出不同的球。球棒的制作也很讲究,在秋冬之季最宜取木制棒,并用牛筋、牛胶加固,柄用南方大竹制作,取其刚坚厚实。制棒的时间应在风和日丽的春天和夏天,以便使各种材料能牢牢地结合在一起。
捶丸之球,一般用赘木制成,这种赘木即指树身上结成绞瘤的部分。此类木质生长不规则,树纤维绞结紧密,十分牢固,久击而不坏。同时,所制作的球,要轻重适宜。
捶丸比赛时,既可分组,亦可不分组。以参加人数的多寡又有相应的不同名称,几十人参加的叫“大会”,七八人参加的为“中会”,五六人的则为“小会”,而三四人的称为“一朋”。最少的是两人,叫“单对”。比赛过程中,每人三棒,三棒均将球击入穴中才能赢得一筹,所赢之筹,由输家从赛前自己领得的筹中付给。根据筹之多少,可分为大筹(20)、中筹(15)、小筹(10)。比赛以先得以上各数者为胜。此外,捶丸比赛对不道德的行为还有种种严格的规定,如不能加土或做坑阻拦别人球的行进,不能妨碍他人击球,不能随便移动球的位置,比赛中不能换球棒等等。
明代的捶丸,远不如前代那样普及。现藏故宫博物院的《明宣宗行乐图》长卷中,有一部分描绘的是捶丸图。图中所绘的场地面貌、旗、穴及击丸的棒、侍从的位置等,都与《丸经》上所说吻合。只是图中以人为地设置某些障碍来代替野外山丘,这显然是变通之法。但图中的皇帝亲自持棒参加活动,这表明捶丸运动在当时是一项高雅的娱乐游艺。
捶丸游艺经过了宋辽金元以至明代的发展繁荣后,于清代趋向衰落。所见的是盛行于妇女、儿童间的简单地捶丸游艺。后来在苏格兰出现的现代高尔夫球,其形制、运动规则与我国的古代捶丸有着惊人的相似,显然具有源与流的关系,而且捶丸的历史记述比高尔夫球的最初出现还要早三四百年。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高尔夫球这项吸引了成千上万爱好者的现代西方体育活动的源头,有可能就是在古代中国文明大地上盛行了千余年的捶丸。